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
我们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收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相关资料图)
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
料, 我们对本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之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厦门弘信
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 就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何为:
[此页无正文, 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吴俊龙:
[此页无正文, 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李昊: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