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相关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2023 年 1 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0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8.42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8.38 元/
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2,101,1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 12.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8.42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
币 8.38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2,101,1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1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587,2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5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8.93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7.94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1,499,943.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