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3-00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
心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5,202,74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0.52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75,192,741 99.9964 10,000 0.00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号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伙)、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何新飞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马天宁、赵迪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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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