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
(资料图)
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订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考核原则
况挂钩,依据业绩考评和个人履行职责考评结果兑现薪酬,体现责任、风险与利
益相一致的原则。
营业绩或对公司长远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进行激励,以有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合理确定其任期内的稳定薪酬以及激励机制。
四、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制定薪酬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
五、2022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1)履职评价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在每一会计年度
完结之后,组织开展对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并填写履职评价表。独立董事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
适当的方式向股东大会汇报其工作。
(2)评价标准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履
职评价应当为不称职:
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②在履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高管地位谋取私利的;
③其他严重失职的行为等。
六、薪酬标准
制。
姓 名 职 务 2022 年度绩效标准
(万元)
邹锦开 董事长 150 不超过年薪的 50%
刘 沣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0 不超过年薪的 50%
丁珍珍 董事、财务总监 60 不超过年薪的 50%
叶 林 董事、副总经理 100 不超过年薪的 5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业绩提成规定发放薪酬奖金。
七、发放办法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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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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