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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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
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
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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