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68
(相关资料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三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
行规划和授权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本行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ebbank.com),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
(三)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4、5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
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
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
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股东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
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18 光大银行 2022/11/22
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1)、身份
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
办理登记(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 3)。
(二)H 股股东登记手续
详情请参见本行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向 H 股股东
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现场登记时间
下午 13:30-17:00。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事先办理登记
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
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和/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 1015 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话:010-63636388
电子邮箱:zhdshbgsbgyx@cebbank.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回执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 2022 年
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按其自己的意见行
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
行规划和授权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填写) 邮编: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户号码
电
联系人 传真
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行(电子邮箱:zhdshbgsbgyx@cebbank.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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