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
(资料图)
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开展的业务,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
作,该等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格,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
勤勉尽责,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约
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同意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引贵、高卫东、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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