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关于提名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
关规定,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等;
次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何美云、张淼洪、贾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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