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28046 债券简称:利尔转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利尔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率为 1.80%,且当期利息含税)
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利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持有人持有的“利尔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
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股的“利尔转债”,将按照 100.0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利尔
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
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21 号)核准,利尔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公开发行 85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52 亿
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509 号文”
同意,公司 8.5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利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46”,上市数量 852 万张。
根据相关规定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 年 4 月 23 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止。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尔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为 18.82 元/股。
公司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
(含税),利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 18.82 元/股调整为 18.62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4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2)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
(含税),利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62 元/股调整为 18.42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3)因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利尔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原来的 18.42 元/股调整为 12.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公司股
票价格已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利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利尔转债是否行使赎回权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自身情况,董事会同意
行使“利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利
尔转债”。
(二)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
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09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100 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至本计息年
度赎回日 2022 年 11 月 4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 18 天。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100×1.80%×18/365=0.09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9=100.09 元/张
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07 元;对于持有“利尔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LL 和 RQFLL),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和《关于延
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张赎回价
格为 100.09 元;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
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09 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深圳分
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二)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2 年 11 月 3 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利尔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赎回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3 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利
尔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利尔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日为赎回款到达“利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利尔转债”赎回款
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利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7575627 或 0816-2841069
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
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利尔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利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单位:张
期初直接持有数量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直接持有数量
名称 职务
(2022.4.12) 直接买入 直接卖出 (2022.10.12)
数量 数量
四川久远投
控股
资控股集团 864,427 0 864,427 0
股东
有限公司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利尔转债”
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
券公司。
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请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
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转股当日后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五、备查文件
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尔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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