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就 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
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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