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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及多位从业人员收到来自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六张罚单。广东证监局公告显示,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管理的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员工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未及时报告客户集体投诉等重大事项等多个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一是原负责人张林开、员工李国新、叶镇华等人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
二是部分员工存在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索要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答复口径等情形。
三是未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客户集体投诉等重大事项。
广东证监局认为,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对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失效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违规行为同样反映出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因此,该营业部被采取责令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每6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此外,从业人员叶贤升被出具警示函,原营业部负责人张林开、员工李国新、叶镇华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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