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71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3〕1053 号文同意注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
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海泰
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00”。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3,965,716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657.16 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海泰转债总计 3,319,471 张,即 331,947,100 元,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83.70%。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T+2 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
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全
额包销。此外,《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保荐人(主承销商)合计包销的数量为 11,425 张,包销金额为 1,142,500 元,
包销比例为 0.29%。
,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
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
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