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根据当前外部市场环境变
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惠芳
张治栋
陈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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