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相关资料图)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解锁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刘昆 罗响 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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