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资料图)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
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行动人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汇”)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汇隆投资”)
合计持股比例将从 58.57%减少至 54.9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96 号)同意注册,浙江汇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7,348,43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0,770,000 股增加至 118,118,438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英汇、汇隆投
资不是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
华、朱国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英汇、汇隆投资合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沈顺华 浙江省杭州市
朱国英 浙江省杭州市
华英汇 浙江省湖州市
汇隆投资 浙江省湖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日 8 日
股票简称 汇隆新材 股票代码 30105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被动稀释比例(%)
沈顺华 A股 0 2.21
朱国英 A股 0 0.33
华英汇 A股 0 0.74
汇隆投资 A股 0 0.36
合 计 0 3.6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其他
选)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41.46 35.58 3,941.46 33.37
沈顺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41.46 35.58 3,941.46 33.37
朱国英 合计持有股份 583.92 5.27 583.92 4.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3.92 5.27 583.92 4.94
合计持有股份 1,313.82 11.86 1,313.82 11.12
华英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82 11.86 1,313.82 11.12
合计持有股份 648.80 5.86 648.80 5.49
汇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8.80 5.86 648.80 5.49
合计 6,488.00 58.57 6,488.00 54.93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否
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是□ 否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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