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董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相关资料图)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颜光美、卢馨、陈晓峰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