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资料图)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作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计委员,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阳秋林女士、胡型女士、
林常青先生,其中阳秋林女士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自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报告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第一季度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报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具有丰富
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
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
的财务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
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勉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的沟通,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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