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回购并注销不满足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按照《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因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242,782 股。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按照安排向部分激励对象
回购注销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关于中国核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第五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2-075)。截至目前,没有债权人向公司
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到期债务或提供担保。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因 13 名
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或触犯法律,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尚未解除限售的由公司
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回购并注销 1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2,782 股;回购注
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192,817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
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718986),并向中国登记申请办理回购
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7,075,065 -242,782 386,832,283
-股权激励股份 15,435,599 -242,782 15,192,817
-非公开发行股份 371,639,466 0 371,639,46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32,639,363 0 2,632,639,363
股份合计 3,019,714,428 -242,782 3,019,471,646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本公司股
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影响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的继续实施。本公司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
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
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
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项
下回购注销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了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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