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隆鑫
(相关资料图)
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2022 年度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3CQAA1B0080)(以下简称“《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导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根据《内控审计报告》,“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隆鑫通
用下属子公司重庆隆鑫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压铸),存在个别供应商准
入、比选内控程序流于形式的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隆鑫压铸在 2022 年更换铝锭
供应商的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五章 采购管理》选入供应商,
并支付了 9,000 万元采购保证金。隆鑫压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与该供应商终止采
购合同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通过抵货款及收款的形式收回全部采购保证金。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本报告并未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同意信永中和《内控审计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可《内控审计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针对信永中
和《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公司已经落实措施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
强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晏国菀、陈朝辉、张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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