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徐卫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一致,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本次增资
和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专
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增资或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借款
利率参照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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