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可能为现有业务拓展
及公司转型升级带来潜在机会,且投资金额及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 艳 易宏举 谭永东 周奇才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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