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收
悉公司提供的拟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经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判断,
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企业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
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优化好山好水传媒股权结构,进
一步提高公司对其的股权比例,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好山好水传媒的控
制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张娟 邹志强 李新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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