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资料图片)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49 名激励
对象离职,其未生效的股票期权自离职之日起失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 4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5.00 万份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
元/股调整为20.822元/股,并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满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足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及注销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的股票期
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
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
司支付完毕已行权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原激励对象中 4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未生效的股票期权自离职之日起
失效,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5.00 万份不得行权,拟由公
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
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
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65.00 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
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合计165.00万份,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相关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普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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