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
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现场参会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骆广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批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告对外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的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的《证
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的巨潮资
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相应变化,以及公司登记注册机关的
更名,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在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 100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的《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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