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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宁德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宁德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措施指出,优先保障优质企业用地需求。将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以使用国家配置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对一般项目用地,原则上使用县(市、区)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生成的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县(市、区)指标不足的,由市级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或向省里申请异地调剂保障。优质企业工业项目原址增资扩建所需用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优化工业用地出让机制,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等政策,建立入驻企业考核绩效和退出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优化产业用地政策。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关键词: 优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