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出差了。这个事情不是我负责,我不知道什么情况,没法回答你。”近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吴幽的1100万赠与纠纷引发关注。银柿财经致电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根据公开信息,曾称“基金规模46亿”的吴幽已于2023年1月3日被列为被执行人,并因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于2月21日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他无法兑现自己对母校中国矿业大学承诺的1100万余元捐款。
吴幽2008年考入中国矿业大学,读了一年半后选择辍学。2019年4月10日,自称“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的吴幽参加母校110周年校庆,与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接受捐赠协议书》,承诺捐款1100万人民币支持中国矿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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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原约定于2019年6月1日前转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指定的账户的捐赠款项迟迟未能到账,而后2022年7月28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赠与合同纠纷”将吴幽诉至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通过查阅中国庭审公开网发布的视频录像,银柿财经回顾了此案的庭审过程。在庭审中,吴幽称,自己在作出捐赠承诺时,“管理的基金中有一个很大的项目要退出,当时对于回款比较乐观”,但在之后基金运作遭遇了困难,没有足够的现金兑现捐赠承诺,并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履约,但希望原告给自己时间。吴幽还指出,自己曾向原告方提出代替方案,即愿意将其管理的基金所获收益中作为GP(普通合伙人)部分的全部收益给到原告。但原告方没有接受该方案。
庭审录像中并未说明原告方不接受该方案的原因。也许在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看来,吴幽提出的“基金管理收益”并不能代替之前承诺的1100万数额。
根据庭审出具的证据材料,吴幽所说的“基金”,指的是分宜和昌隆宸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分宜和昌”)和抚州中基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抚州中基”)。
天眼查显示,吴幽所称的“镜湖资本”,即新余镜湖和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湖和昌”)。镜湖和昌作为上述两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持有两家合伙企业0.99%的股权。
镜湖和昌在简介中自称是一家专注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专业机构,成立于2016年。根据相关工商信息,吴幽持有北京镜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镜湖”)70%股权,而北京镜湖持有镜湖和昌46%的股权。但在其“基金管理人”一栏中,并未显示镜湖和昌的基金管理人信息。
不过银柿财经在调查中发现,镜湖和昌及旗下产品并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银柿财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上搜索北京镜湖、镜湖和昌等公司名称,并未检索到有关登记信息;搜索镜湖和昌旗下的分宜和昌、抚州中基,也均未能查询到相关备案信息。
据天眼查,镜湖和昌曾参投安颂科技A轮、车易优生活天使轮、标准共识天使轮,还曾参与中珩金服的战略融资。
“如果一家基金公司是持牌机构,那么一定能查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编号。”私募基金从业人士表示,从查询结果上看,至少镜湖和昌并非持牌机构。吴幽本人也不算是一个合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上与“镜湖”相关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仅有一家南京镜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而南京镜湖的母公司,同样简称“镜湖资本”的深圳市镜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曾于2022年发表声明,称公司无吴姓创始人,无吴姓合伙人及高管、股东,该吴姓人士(即吴幽)与公司无任何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矿业大学微信公众号的一篇报道显示,吴幽曾在2018年表示“我们现在大概有六支基金,收管理费的基金规模46亿”“五到七年之后,我们可能会有500亿规模”。而根据天眼查信息,镜湖和昌旗下的分宜和昌、抚州中基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7亿元。
“管理46亿的基金”“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暗藏违规?对于该事件的后续发展银柿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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