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资料图】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楼二楼会议室。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方式)1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806,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8人,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773,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971%。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3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17%。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
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7,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2,805,982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19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2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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