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3-073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资料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苏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
赎回价格:102.110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
最后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6 日(“苏银转债”最
后交易日)仅剩 6 个交易日,10 月 16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个交易
日。
最后转股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9 日(“苏银转债”最
后转股日)仅剩 9 个交易日,10 月 19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
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苏银转债”将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
按照 5.4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
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 102.110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
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苏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转股或卖出交易,
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和交易规则,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期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股票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
“苏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5.48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7.12 元
/股),已触发“苏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本行于 2023 年 9 月 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银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行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苏银转债”全部赎回。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等,现将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本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
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
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
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股的可转债。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和交易规则,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期间,本行股票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苏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5.48 元/股
的 130%(含 130%)(即 7.12 元/股),已触发“苏银转债”有条件赎
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与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赎回对象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苏银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2.110
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即 100 元/张;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 3.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息日:2023 年 3 月 14 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共计 220 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3.5%×220/365=2.110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110=102.110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行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苏银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
通知“苏银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当本行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 年
部被冻结。
本行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
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行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
本行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
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
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苏银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
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
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
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6 日(“苏银转债”最
后交易日)仅剩 6 个交易日,10 月 16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个交易
日。10 月 16 日收市后,“苏银转债”将停止交易。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9 日(“苏银转债”最
后转股日)仅剩 9 个交易日,10 月 19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
日。10 月 19 日收市后,“苏银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苏银转债”将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和文件的规定,“苏银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
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
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2.110 元(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
币 101.688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
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苏银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
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2.110 元
税自行缴纳, (含
税)。
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2.110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6 日(“苏银
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6 个交易日,10 月 16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
个交易日;距离 10 月 19 日(“苏银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9 个交易
日,10 月 19 日为“苏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二)投资者持有的“苏银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
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
“苏银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并按照 102.110 元/张的价
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苏银转债”将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苏银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3 年 9 月 28 日收盘
价为 131.012 元/张)与赎回价格(102.110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
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苏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2890919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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