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10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166 号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司太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司太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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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司太立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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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4.2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0.42 元,共
计募集资金 67,2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67.9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5,932.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42.14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65,289.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2023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注] 30 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仙居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3 年 6 月已注
司台州临海支行 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3 年 6 月已注
司南昌分行 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樟树市药都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仙居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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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 2023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注] 30 日余额
合 计 65,932.07 0.00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42.14 万元。减除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42.1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289.93 万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项目后续建设将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公司决定停止后续建设。
收益的考虑,新工艺技术生产中间体用碘化物代替三碘异酞酰已通过进一步认证,公司未来
对三碘异酞酰氯需求量下降,基于公司现有的碘化物生产线产能充足,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前公司己投入部分自有资金生产三碘异酞酰氯并形成一定产能,公司决定停止对三碘异酞酰
氯的产能扩产。
离子型碘造影剂的主要产品,近年来我国造影剂市场的增长率较高,在产业规模稳定增长的
同时,国内市场仿制药替代原研药趋势也日渐凸显,仿制药凭借高性价比优势占领更多的市
场份额。公司作为国内造影剂原料药市场的行业龙头,应发挥自身规模和行业优势,加大生
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同时,随着公司碘造影剂制
剂批件的获得以及中选第五批国家集采,公司自身对于碘造影剂 API 的需求日益旺盛,在此
情形下,对公司现有的 API 产能进行一定的产能补充。基于整体发展考虑,将上述两个原项
目的募集资金合计 11,026.37 万元投到新项目中,新项目的剩余投资金额由公司自有资金解
决。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中间体
项目”和“年产 1200 吨三碘异酞酰氯项目”变更为“年产 400 吨碘海醇、200 吨碘帕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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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年产 1500 吨碘化物及研发质检中心项目项目、年产 300 吨碘佛醇、5 吨钆贝葡胺造影
剂原料药项目、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2 年 7 月,年产 400
吨碘海醇、200 吨碘帕醇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2 年 6 月,因募投项目整体
工程量较大,劳动力短缺引起工程建设延期,以及物流受限造成部分供应商设备交付延期等
原因,以上项目进度放缓,经公司 2022 年 8 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5 月。截至项目结束,“年产 1500 吨碘化物及研发质检中心项目”、“年产 300 吨碘佛
醇、5 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项目”及“年产 400 吨碘海醇、200 吨碘帕醇项目”存在实
际投入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情况,超额比例均为承诺金额 1%左右,根据各募投项目可行性
报告,募投承诺投入金额仅为项目总投入金额的一部分,剩余投入需通过自有资金补充,故
存在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投入项目的情况,因而上述项目小额超支。
资金的公告》,前次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资金共计 1,529.75 万元(包含理财和利息
收入共计 1,427.58 万元)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投项目结项时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
质量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
同时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开支。另外,为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
利息收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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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不存在无法单
独计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年产 1500 吨碘化物及研发质检中心项目可研报告披露,该项目全部达产后预
计新增年净利润 4,800.59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年产 1500 吨碘化物生产线实际实现净利润
环境变化等因素,该项目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2,082.77 万元,2023 年下半年公司将通过扩大
相关原料药自用及外销的方式,积极推进项目排产及消化,力争全年达到预期效益。
其余前次募投项目均处于生产和试生产阶段,项目实施不存在实施障碍。上述项目生产
线由于建设完成时间较短,产能处于释放阶段,项目效益无法完全体现。截至报告期末,造
影剂行业已有碘海醇、碘帕醇和碘克沙醇三种注射液被纳入带量采购范围,而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司太立是我国唯一一家三个品种全部中标的企业,未来自供将成为公司原料药产能消化
的重要渠道。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其他造影剂制剂企业渗透率,并结合出口、合作销
售等方式提高海外市场渗透率,相关产品所涉及的原料药市场环境与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产能的释放与消化,预计能够达到预期效益,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规定的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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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195 吨定 年产 195 吨
项目 间体项目
年产 1200 吨 年产 1200 吨
项目 氯项目
环保设施提升 环保设施提
改造项目 升改造项目
年产 400 吨
年产 400 吨碘
碘海醇、200
吨碘帕醇项
碘帕醇项目
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65,289.93 65,289.93 65,176.49 65,289.93 65,289.93 65,176.49 -1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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