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注销部分
(资料图片)
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济
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经严格、认真审核,现就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取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 名激励对象
发生降职、降级,我们同意按照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
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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