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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反映,在张亮麻辣烫一门店花54元买了约1斤羊肉,专业机构检测显示含有“猪肉和鸭肉”。8月7日,张亮麻辣烫通报称,深表歉意,涉事门店保证金全部扣除,私自采买的食材全部下架。但通报并未平息舆论,反而引发了新一轮的质疑。
一来,作为对消费者买到“假羊肉”的直接回应,通报贴出的送检报告显示,确实检测出了猪肉成分,这等于坐实了此前消费者的质疑(虽然有一定出入)。既如此,道歉首先应该是向这名消费者。而且除了道歉,也应当有所赔偿。宣传是“100%真羊肉”,结果却掺了猪肉,这已经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即便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中关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十倍赔偿,但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补偿给消费者。
二来,通报中,张亮麻辣烫虽称“我们承担主要责任”,但不忘先强调自己是“特许品牌方”,涉事门店是“私自采买食材”,无非还是想最大限度洗白自己,洗刷自身责任,老套路话术了。通报全文除了针对涉事门店的几项处罚措施,品牌方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几乎只字未提。
三来,也是最让人感到荒诞的,通报里说,涉事门店不是“知假买假”,因而保留其加盟资格,只扣除保证金作为处罚。看似管理人性化,留给公众的印象却是负面的,不只是纵容,而且不无狡黠。因为如此一来,作为负“主要责任”的品牌方不仅完美隐身,甚至还“含泪”赚了一笔保证金,只有消费者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这也是很多网友对通报不买账的原因所在:在“舌尖上的安全”大如天的今天,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人人痛恨的语境下,一些品牌方即便在犯错后,依然一副不知悔改、不真诚担责的嘴脸,挖空心思和消费者玩文字游戏、整虚头巴脑的阅读理解题。他们拥有一股迷之自信,似乎法律和消费者都被他们拿捏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张亮麻辣烫第一次出事。公示信息显示,今年1月以来,北京市消协发布的食品安全问题连锁餐饮门店数量表中,7家张亮麻辣烫“上榜”。这足以说明,“羊肉里掺猪肉”不是偶然,而是这一餐饮品牌长期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不敬畏法律心态下,又一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罢了。
既如此,就有必要打破它每次都能轻松过关的幻觉了,不能让品牌加盟成为一些人“只搞钱不担责”屡试不爽的挡箭牌,不能让自说自话、“自罚三杯”式的通报、整改,为每一起事件强行画上句号,将风险留给下一位消费者。
相关部门有必要介入调查,厘清责任,依法追责问责到位,捍卫消费者切身利益。对一些屡次触碰食品安全红线、坑害消费者的品牌方,监管更应有所警觉,罚到痛处才能让其长长记性。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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