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
则,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汇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展汇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汇
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可有效规避外汇风险,且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该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应加强对市场的判断分析,提升市场
分析操作准确性,根据经营需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操作,并确保有效防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因此,我们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开展汇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的议案
该兑现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职业经理人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对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郭鹏飞、王楠、罗焕塔、吴昊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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