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060
(相关资料图)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6.20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13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
一、关于“拓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拓
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发
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
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
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
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
方式,行权价格为 12.85 元/股,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2106 万股,相比 2021
年 7 月 19 日总股本新增比例为 0.11%。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
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由原 26.19 元/股调整为 26.18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该基数为 425,727,252 股,总股本为 426,315,852 股,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 588,6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人
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
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18 元
/股调整为 26.1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83)。
(四)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及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为 6,622,871.04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基数
为 423,289,634 股,总股本为 425,418,634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 2,129,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 元人民币
(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 425,418,634 股折算的每
下: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
每 10 股 派 息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10 股
=[ ( 425,418,634 股 -2,129,000 股 ) × 0.71 元 ÷ 10 股 ] ÷
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
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070644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将
调整“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P=Po-D
=26.20-0.070644
=26.13 元/股
其中:Po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
转股价。
因公司 202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
的 26.20 元/股调整为 26.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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