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8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9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23,277,66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69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421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9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谢庆奎、胡日红、XIE
LILING、谢金菱、LIJI、谢玉菱、谢世谊、廖丽丽、孙红艳、张志雄、谢淑琴、
桂林西麦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贺州世家投资有限公司、Seamild Enterprises
Group(Aust.)Pty. Ltd、贺州铜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
隆化县铜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承诺:本人(或企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
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
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6.66 元/股,经过历年权益分派,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后最低减持价格为 11.98 元/股。经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
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调整为 11.71 元/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
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高新区九号小区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何剑萍
咨询电话:0773-5806355
传真电话:0773-5818624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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