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
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议批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86,690.4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1,503,699.33 万元的 32.37%。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信息披露程序及对外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企业向公司借
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已向公司归还全
部占用资金以及占用期间利息。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入完善落实各项
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说明》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刘林青 周睿 张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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