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3-005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
【资料图】
合作设立丽水久夏创投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丽水久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
久夏创投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 5000 万元,其中,杭州玖华弘盛私募基金管理公
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 1 万元,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
产中大国际”)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4999 万元,基金由物产中大国际并表并实
际控制。
风险提示:
(一)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
的投资回报期。
(二)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
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国际与杭州玖华弘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共同
签署了《丽水久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基金现旨在发挥合
作各方优势,围绕国家政策导向重点投资于新材料、新技术、循环经济等产业领
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寻找新动能。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玖华弘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华栋
成立时间:2020 年 9 月 30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639 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玖华弘盛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
P1074109。
出资结构:俞华栋持股 50%,范晓宇持股 30%,周慧敏持股 20%。
(二)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利霞
成立时间:1999 年 1 月 1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9271.1564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 56 号 6 楼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钢材、铁矿砂、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业务。
出资结构: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1.89%;物产中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9.80%;杭州瑞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物产中大国际总资产 1403184 万元,
净资产 320109 万元,营业总收入 13892989 万元,净利润 64694 万元。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物产中大国际总资产 2576267 万元,净资产 357153 万元,营业总
收入 10652375 万元,净利润 54529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金普
通合伙人杭州玖华弘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与物产中大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或
间接持有物产中大股份,无增持物产中大股份计划,与物产中大不存在其他相关
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物产中大利益的安排。
三、设立的基金情况
(一)基金名称:丽水久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已完成工商
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00MAC6A2952W,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
续,备案编码 SZL606。
(二)基金规模:5000 万元人民币,分期到位。
(三)基金投资方向:
重点投资新材料、新技术、循环经济等产业领域,主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
新材料、新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游
具有成长性的企业。
(四)基金形式及投资比例
基金采用有限合伙的组织架构。具体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比例
(万元)
杭州玖华弘盛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 0.02%
管理公司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999 99.98%
有限公司
合计 货币 5000 100%
(五)基金期限:5 年。
(六)管理模式:玖华弘盛将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由物产中大国际并表并实际控制。
(七)决策机制:投资项目由物产中大国际负责投资决策。
(八)管理费:合伙企业成立后,管理费按每个投资项目投资额每年 1%的
标准,一次性收取 3 年。
(九)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奖励报酬按照每个投资
项目收益单独进行结算,每个项目退出时收益率核算基准为 8%/年(单利)。超
过 8%/年(单利)收益的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中 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
人,剩余 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十)退出机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利益最大化的退出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IPO、股权转让、被并购、公司原股东或管理层回购及清算等方式。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基金重点投资新材料、新技术、循环经济等产业领域具有良好前景和成长
性的项目。物产中大国际通过纵向一体化产业链发展,孵化和培育与其现有的有
色金属材料等供应链集成服务主营业务具有协同和业务互补的企业,符合公司
“一体两翼”战略,有助于公司获取产业前沿技术信息、行业动向和市场机遇,
有利于公司在细分市场中优化业务布局,促进公司供应链向上下游进一步延伸。
五、风险提示
(一)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
的投资回报期。
(二)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
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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