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 万林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提示:
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 9.8.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
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 2021 年度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2]5172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
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
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
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公司持续跟进应收款项账龄,并对拖欠付款的客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发送催款函等措施,并派专人催收。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微山湖大运”)诉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已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被山东省
微山县人民法院批准撤诉,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
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6)。公司起诉微山湖大运的合同纠纷案已
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截至公告
日,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已完成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林国际”)部分下属子公司及
孙公司董事会重组,增派相关人员赴加蓬深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将裕林国际及
其子公司办公审批流程整合到公司整体流程中,并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
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结合实际情况筛选国外审计机构对裕林国际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等审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裕林国际的内控管理。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4 条规
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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