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申请撤回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
回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受理序号:
知书》(222555 号)。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
二、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
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
件并在对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作出适当调整后适时重新申报。
三、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是在综合
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撤回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撤回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拟撤回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
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之后提出的,经过了公司审慎的分析与论证。经了解,公司目
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
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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