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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1日通报2022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本次抽查了262家企业生产的295批次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发现6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1.0%。
从产品类型看,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率为20.5%。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了13个省(区、市)195家企业生产的195批次产品,发现40批次产品不合格。该产品此前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1%、24.9%、20.5%。
经技术机构分析,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格,出厂检验不到位,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无提示音、少装错装零部件等现象;二是生产企业使用的零部件一致性不好,同一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差异。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天津市、江苏省、广东省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79批次、56批次、2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4.1%、10.7%、28.6%。
电动自行车电池抽查不合格率为22.0%。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了17个省(区、市)67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2.0%。
经技术机构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产品实际容量达不到标称额定容量;二是关键生产工艺、关键原材料及关键部件质量控制不严格。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22批次、11批次、1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1%、9.1%、73.3%。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抽查发现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各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