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资料图)
《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 2022 年度市场环境的变化
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拟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
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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