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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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进行等额置换,能够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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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露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