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
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参与认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议案
股份”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是基于对东航股份投资价值的分析和
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进一步有效落实中航产融服务民机产业战略,
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与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
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就《关于拟参与认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
殷醒民 孙祁祥 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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