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
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对美国电业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有关材料事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我们认为:美国电业系恩电
开在北美区域设立的天线等通信产品的销售平台,本次恩电开与日本电业共同向
美国电业增资有利于提升美国电业的经营实力,目的是加大对北美区域天线市场
的拓展力度,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本次增资后恩电开仍然保持
对美国电业的控股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决。
经审核,我们认为:美国电业系恩电开在北美区域设立的天线等通信产品的
销售平台,本次恩电开与日本电业共同向美国电业增资有利于提升美国电业的经
营实力,目的是加大对北美区域天线市场的拓展力度,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及战略规划;本次增资后恩电开仍然保持对美国电业的控股权,不会影响公司的
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瑞稳 夏海力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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