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家家悦 证券代码:60370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会议
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审议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预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的最新监管要求,发行方案和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投入金额符合相关政策
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
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是必要且可行的。
三、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措
施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并要求控股股东、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出具承诺保证履行,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
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关发行方式、定
价原则、限售期等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向家家悦控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家家悦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公司与家家悦
公司简称:家家悦 证券代码:603708
控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合法,条款设
置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
股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有利于保
障公司未来的稳健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调整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等议案。
(以下无正文)
公司简称:家家悦 证券代码:603708
(此页无正文,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顾国建 刘京建 魏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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