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子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设备的议案》,上述交易
的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等
关联交易的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等
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华汇纸业向金东纸业采购设备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有利于缩短采购周期。本次关联交易按照评估报告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出售设备的议案》,上述交易的
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等关
联交易的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等关
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向海力化工出售设备,为公司处理闲置资产。本
次关联交易按照评估报告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仇如全先生不存在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同意聘任仇如全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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