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22-14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升装备制造整体实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装备制造
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备制造业
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晋丰实业”)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收购阳江市城市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阳江市恒财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江城投”)持有的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能源装备公司”)29.94%股权。
一、收购股权的背景和原因
新能源装备公司是公司为扩大风电装备制造等钢结构制造
业务规模,战略布局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由晋丰实业投资
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能源装备公司实施
增资扩股,由晋丰实业向其增资 5,700 万元,同时引进阳江城
投向其投资 5,000 万元。增资扩股后新能源装备公司注册资本
金增加至 16,700 万元,其中晋丰实业出资 11,700 万元,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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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装备公司 70.06%的股权;阳江城投出资 5,000 万元,持
有新能源装备公司 29.94%的股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同意新能源装备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及阳江城投投资的
相关事项,阳江城投对新能源装备公司的投资期限为五年(至
每年向其支付年化收益率 2.5%的固定收益。阳江城投不参与新
能源装备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部事宜,不主张、不参与
除固定收益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利润或权益分配。投资期满
后,晋丰实业按照阳江城投实际出资额 5,000 万元收购其持有
的新能源装备公司 29.94%股权。2018 年 6 月 5 日,阳江城投、
晋丰实业、新能源装备公司三方签订《关于广东粤水电新能源
装备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书》《股权收购合同》。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的实施,大型清洁
能源基地、海上风电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发电行业迎来了
又一轮发展高峰,同时,能源技术革新带来的能源新技术、新
装备快速涌现,给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带来发展
和机遇。
为了提升晋丰实业装备制造整体实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
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
备制造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晋丰实业拟收购阳江城投持
有的新能源装备公司 29.94%的股权。
二、收购股权情况
经晋丰实业、新能源装备公司、阳江城投三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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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丰实业按照原约定价格,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提前收购阳
江城投持有的新能源装备公司 29.94%股权。收购完成后,晋丰
实业持有新能源装备公司 100%股权。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广
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收购股权事项
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建设,公用事业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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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购股权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装备公司主营陆上风电塔筒及海上风电塔筒等清洁
能源装备制造业务,自成立以来年均完成风电塔筒等钢结构产
品制造超过 6 万吨,年均收入约 5 亿元,经营状况良好,业务
发展前景广阔。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晋丰实业装备制造整体实
力,做大做强陆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积极拓展海上风电装备
制造业务,扩大风电装备制造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
五、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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