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履
行承诺并恢复收购江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司29.4%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我们收到公司提前递交的《关于履行承诺并恢复收购江西沃华济顺医
药有限公司29.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背景材料,听取相
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该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就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提供了相
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为履行前
期承诺而开展,具备有利于资源共享、协同增效等合理商业目的,有
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履行承诺并恢复收购江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
司29.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对拟提交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审议之《关于履行承诺并恢复收购江
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司29.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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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俞俊利 高明芹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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