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资料图)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元”)、
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元”)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江西嘉元进行增资,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宁德嘉元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嘉元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000万元,宁德嘉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元科技”或“公司”)仍持有江西嘉元和宁德嘉元各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
万元向江西嘉元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宁德嘉元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嘉元、宁德嘉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57,49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面值为
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
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注册稿)》披露,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各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拟投入额 拟投入额
高性能锂电铜箔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嘉元科技园新增年产1.6万吨
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3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
箔项目
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
万吨电解铜箔项目
合计 546,278.57 472,201.00 337,838.75
注1:本次拟投资项目为年产3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箔项目的二期工程,年产1.5万吨。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电子信息
产业科技城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电子信息
产业科技城
股东构成 嘉元科技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
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
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名称 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罗江街道工业路2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罗江街道工业路22号
股东构成 嘉元科技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
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
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江西嘉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67,154.74 12,351.27
净资产 9,665.80 10,044.49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78.69 44.51
宁德嘉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48,417.24 30,112.71
净资产 9,566.90 9,915.14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48.23 -84.47
注:江西嘉元、宁德嘉元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半年
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情况
江西嘉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箔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
元的对江西嘉元进行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直接汇入江西嘉元已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嘉元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宁德嘉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性能
铜箔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的对宁德嘉元进
行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直接汇入江西嘉元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嘉元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嘉元科技
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西嘉元、宁德嘉元的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
营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增资行为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构成关联交
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募
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公司将
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宁
德嘉元进行增资,系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宁德嘉
元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
助于推进募投项目“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箔项目”、“年产
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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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