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4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相关资料图)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2-055),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裁定受理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26日被叠加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3条第一款的规
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0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0日、2022
年6月17日、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5日、2022
年7月22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9日、2022
年8月26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3日及2022
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整事项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9)
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2-
三、其他风险提示
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8月24日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
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于2022
年4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1.7条的
规定,公司目前正处于提供补充材料阶段,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
性。
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
在进行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
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
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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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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