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连带责任指的是各债务人之间不分顺序,每一个人都无条件的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但对外先由第一顺位责任人承担责任,仅在第一顺位责任人无力赔偿时,才由第二顺位责任人补充承担。
2.产生原因不同。连带责任是由各债务人的共同行为 或共同义务引起的。而补充责任则是主债务人和补充债务人各自独立的行为所产生的。连带责任人的行为与债务产生有 直接关系,补充责任人的行为与债务无直接关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能否追偿不同。在连带责任中,可以进行内部追偿;在补充责任中,若补充责任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则不享有追偿权;若由于主债务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暂未确定主债务人的情况,补充责任人先行赔偿受害人,在主债务人恢复赔偿能力或确定主债务人后,补充责任人可向其追偿。
4.有无先诉抗辩权不同。在连带责任中,责任人无先诉抗辩权;补充责任中有。
二、连带责任的类型
连带责任有如下类型: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
3.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
4.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
5.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
6.高度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
7.妨碍公共道路通行致害之连带责任。
三、连带责任的承担原则
连带责任的承担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约定原则
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找法网提醒,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多见于担保合同中。
2.过错原则
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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